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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亏股清悦科技实际控制人撤回回购提议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电 青悦科技(688496.SH)近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已撤回股份回购方案,并未来自愿为上市公司承担一定范围的民事赔偿。其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备案第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及其他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违法民事赔偿案件中,公司存在因虚假财务数据记录而被投资者起诉的风险,例如导致定期报告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高玉娣出具的《关于撤回股份回购方案并自愿为未来上市公司承担一定范围民事赔偿的承诺书》。由于公司目前正在接受调查,为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玉娣决定撤回股份回购预案(回购预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苏州清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自愿接受上市公司未来可能获得的一定范围的民事赔偿。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代表公司应承担的金额:如公司因违反前述调查所涉信息披露行为,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并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高宇迪将自行决定由人民法院代为承担的公司民事责任金额。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向权利人承担至少1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即上述生效民事判决,高宇迪代表上市公司支付的赔偿款,视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得向上市公司追偿。 2、承诺时点:在前述有效期限确定的履约期限内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即高育迪将在上市公司收到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公司履约期限内,将等值金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上市公司确认的其他账户。 3、资金来源:高玉娣保证用于代替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民事赔偿金额由其合法筹集。 4、履约保证:为保证本承诺的履行,高玉弟同意将其通过昆山合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青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押”)。若高宇迪无法按照本承诺书第1、2点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经其确认的其他账户,质权人将依法处分该资金。出售股份所得资金将直接由上市公司用于向投资者提供民事赔偿。高育迪同意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配合质权人依法办理相应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5、除上述具体措施外,高玉娣将尽力配合和支持上市公司履行未来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6、上述承诺一经作出,不可撤销。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若承诺履行完毕,公司董事会将立即鼓励高宇迪履行相关承诺。青悦科技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16元/股。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世杰、赵瑞梅。目前该股股价正处于突破点。青悦科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495.47万元。青悦科技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增加33,495.47万元。青越科技2022年12月23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硅基OLED显示生产线技改项目、尖端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建设项目e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并增加流动资金。青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8944.53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为6265.44万元。 (编辑:何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