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电 深圳交通(301091.SZ)昨晚发布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原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资金将用于全球智能体协作、低空、自动驾驶等体现智能装备和交通装备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全球业务拓展项目、流动资金补充等大型交通产业模型和生态应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特定对象中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数量不得超过35家(含),且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认购其管理的两种及以上产品的合格境外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视为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认购自有资金。发布时的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对发行目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本次特定事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前总股本,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58,184,000股(含主体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融资金额和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并结合发布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协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特定对象股票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问题的完成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本次发行决议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截至预案签署日,智慧城市集团持有公司30.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是智慧城市集团的唯一股东,也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最高发行限额158,184,000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志成集团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3.08%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发布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2019年10月29日,深高速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发行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价格为36.50元/股。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马旭洲、程九军。深高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9亿元。深圳交通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多出4.93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10月22日,公司拟募集资金8.86亿元,用于深圳总部建设项目、整体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城市交通解决方案、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数字化智慧业务管理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深高速发行总成本8128.95万元,其中保荐、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6886.79万元。
(编者:徐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