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实施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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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2月22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公告,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实施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补贴措施。同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24年8月21日,应中国乳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透明,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开展调查,充分保护利害关系方的权利。发言人指出,目前,初步证据显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产业受到较大损害,且补贴与巨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初裁公告,裁定对欧盟企业从价补贴税率为21.9%~42.7%,并决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同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介绍了案件调查情况并表示,应商务部要求,国内行业,商务部于2024年8月21日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2024年8月18日,商务部发布延长该案调查期限的公告。 2026年2月21日,立案后,调查机构依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补充调查问卷、听取意见、举行听证会、对欧盟各国政府及样本企业、当地所有维权企业等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公开、透明的调查。经过一年多的缜密调查,初步证据显示,欧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等补贴计划,对乳制品及奶制品行业等农业相关领域进行了大量补贴。调查期间,中方国内工业受欧盟补贴产品进口影响,库存持续增加,利润转亏,生产经营遇到困难。调查机构初步认为,存在与欧盟相关的乳制品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较大损害,两者之间因果关系成立。据此,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初裁公告,决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根据欧盟委员会和抽样企业提交的答复信息以及现场核查,我们初步确定抽样企业的税率为21.9%至42.7%。其他配合调查的欧盟企业同等适用的税率为28.6%,其他不配合调查的欧盟企业的税率为28.6%。”中的人说收费。该官员重申,中方一贯谨慎、克制地使用贸易救济措施。 2025年以来,中国未对欧盟推出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经济调查仅对涉及白兰地、聚甲醛共聚物和生猪的三起反倾销案件做出了最终裁决。但同期,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案件初裁征税18起,终裁征税18起,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5起。仅12月19日,它就对中国发起3项新调查。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立场没有变化,愿同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管控贸易争端,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继续开展后续调查。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作出最终决定,充分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李克白书杰)